調高囤房稅考量時間蘇建榮:2年內

新聞媒體 2020-11-13

財政部長蘇建榮。圖/本報系資料庫
財政部長蘇建榮。圖/本報系資料庫

財政部長蘇建榮針對立委詢問,財政部曾表示中長期考量調高囤房稅,「中長期」為多久,蘇建榮回應「2年內」,並強調比起房屋稅稅率,稅基調整更重要,地方政府若再不適時出手,會重新將此納入補助款考核依據。

蘇建榮今天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對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詢問,所謂中長期研議要調高囤房稅,「中長期」是多久,現在是否是打房時機、是否會要求公股調降房貸成數、稅制上還會有哪些作為,又是否贊成實施限購令或選擇性信用管制。

立委賴士葆也關切,財政部是否認為房市過熱,並要求財政部將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稅稅基的努力程度,列為統籌款或補助款的發放依據。

蘇建榮表示,從數據上看來,中南部地區房價有明顯上漲,從稅收來看,房地合一稅、土增稅這幾個月也有明顯增加;不過他重申,政府不是要打房,是希望透過政策抑制投機性炒作,讓房市穩健發展,為此,行政院也已成立跨部會小組,未來會提出方案。

所謂「中長期」考慮調高囤房稅,蘇建榮指出,中長期規劃為「2年內」,目前國稅局對紅單交易、預售屋也已展開專案查核,並與內政部配合,就其通報過來的異常案件做查核。

蘇建榮強調,房屋稅要繳多少,除稅基外,稅率調整也很重要,這塊由地方政府負責,前幾週已發函要求地方政府適時調高房屋評定現值,後續如果還是沒調,會與主計總處溝通,取得其同意,將這塊的努力程度重新納入補助款發放的考核依據之一。

蘇建榮說明,現行財劃法公式中,就有包含財政努力程度,地價稅、房屋稅、土增稅都在其中,過去也曾納入補助款發放的考核依據中,但已在2017年拿掉,當時是考量地方政府已調高一波稅基,現在考慮要重新納入。

對各部會健全房市的工具,蘇建榮認為,選擇性信用管制、限制房貸成數及限購令,為央行、金管會及內政部的權責,財政部則有稅制工具,思考政策有效性,要考量各項工具見效的快、慢,例如是否要修法、上路時程是否遞延,但不論哪種工具都要有配套。

至於限購令,蘇建榮表示,這是影響非常大的政策,房市如果一直出現投機,真的有必要的話,或許可適當考量。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