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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下重手嚴格金檢理專

新聞媒體 2021-01-03

金管會預定去年11月到今(2021)年3月,針對金控與外銀之外的本國銀行進行例行金檢,因為爆發玉山和台新等銀行的理專弊案,已經完成金檢的銀行表示,明顯感受到氣氛更嚴肅,檢查更嚴格;一家銀行說,金管會來查了兩周 ,臨走前還抱走了三大箱資料。

金檢怎麼查?先調閱錄影帶,看看銀行內部稽核有沒有做到位;理專內控作業準則第五條「員工行為準則」,不得代客保管存摺、印鑑或已簽章空白交易單據,第七條避免理專不當行為,銀行需建立人員控管機制,其中包括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理財專員辦公處所,以遏止私下保管客戶物品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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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銀行個人金融事業處負責人表示,根據這兩條規範,抽查理專抽屜是必要的動作,但是得做確實,如果只是打開理專抽屜一秒就闔上,是不可以的,因為這樣太敷衍;抽屜打開至少得「翻一翻」,五秒鐘後才能放回去,這樣才符合標準。

這位銀行主管說,因為官員金檢時,是看著錄影帶數秒,曾經有銀行內部稽核秒關理專抽屜,官員從錄影帶看到了,就認定這家銀行內部稽核有瑕疵。

錄音檔更是讓你無所遁形,一家銀行表示,客戶來電為了核對身分,確認是本人,必須提問對方「四個」問題,例如身分證英文字母、生肖、有幾個帳戶等;但是曾經有內部人員只問了「三個」問題,這樣也被金檢官員聽出來了,被列為缺失。

理專十誡第九條「避免理財專員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須建立帳戶監控機制以及設置異常舉報機制;多少次算是異常交易?每家銀行訂立標準也不一,怎麼訂就看你銀行的「誠意」。

一家銀行主管表示,現在已經風聲鶴唳到理專連續轉帳三次就被認為是頻繁交易,銀行得下去查;更不用說理專帳戶轉帳,這次金檢時被要求必須要有「對方科目」,不能只有對方銀行,錢匯給「誰」一定要寫得清清楚楚,因為這次某金控理專A走3億元的案子,就是理專虛設了一堆人頭帳戶,因此現在金檢也要查理專轉帳一定得有對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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