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在2022年推出「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民進黨立委何志偉接獲陳情,有租客通過申請並收到補貼,卻因房東未繳納房屋稅要求全數繳回。營建署對此表示,接受租金補貼者被通知房屋無稅籍變成不符合資格,且要追回補貼款,目前統計全國有180件,占總申請案件數0.05%。
營建署表示,返還方式將按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協議採最具彈性分期方式返還,以不影響申請人生活負擔為原則,期限以1年為限,並可依經濟狀況再延長1年,並表示歉意。
營建署表示,今年度為協助更多實際租屋為居住使用的家庭,內政部已在3月2日函報行政院修正「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對於承租房屋條件,例如承租「無房屋稅籍且未辦理保存登記建築物」頂樓加蓋等,可以以切結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提出申請,至於「有房屋稅籍但尚未按住家用稅率課徵」者,可以配合隨到隨辦精進措施,經房東向稅捐單位申請依實際情形認定全部,或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後,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