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9月16日起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提高至每筆新臺幣3萬元

稅務會審 2020-10-21

自109年9月16日起,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四大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提高為每筆新臺幣(下同)3萬元,並新增開放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稅款。
該分局說明,便利商店因設點多且全年無休,具有高度便利性,已成為諸多民眾繳納各項稅費優先選擇方式。為持續提升繳稅便利性,財政部自109年9月16日起提高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為每筆3萬元,並開放使用「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及「電子票證」等非現金支付工具臨櫃繳納稅款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本項作業係由稽徵機關及便利商店業者調整內部系統進行,因此民眾手上所持有之條碼繳款書,即使繳款書上方印載之超商繳納限額為2萬元,但只要尚未逾繳納期限,應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自109年9月16日起皆可至便利商店繳納,另外也可使用便利商店業者開放之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民眾無須到稽徵機關申請換發繳款書。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綜所稅課林芳玲
連絡電話:(04)25291040轉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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