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報乎你知,申報遺產稅不用再東奔西跑!

稅務會審 2021-07-14

本市陳小姐來電詢問:父親於上個月過世,日前接獲國稅局寄發「納稅人申報國稅通知書」,通知繼承人辦理父親遺產稅及綜合所得稅申報,因父親生前財產均自己管理,子女一時之間無法全盤了解父親的財產狀況,哪些財產要申報?該如何申報?應檢附哪些證明文件等,更是毫無頭緒!且目前正值疫情嚴峻時期,如需向各單位申請資料,又擔心增加群聚的風險;若不趕緊辦理申報,更擔心逾期受罰,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國稅局表示,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遺產,依法課徵遺產稅。應課徵遺產稅之財產包含動產(如:存款、投資、現金)、不動產(如:土地、房屋)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如:保險、債權)。

民眾常詢問要如何得知被繼承人生前有哪些財產?國稅局進一步說明,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可檢具被繼承人除戶資料(如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被繼承人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之戶口名簿、身分證件等資料,就近向當地國稅局總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被繼承人財產、所得資料及死亡前二年度贈與資料。土地、房屋如經納稅義務人確認遺產稅課稅資料參考清單所載之土地地段地號、房屋門牌號碼、宗地(房屋)面積、持分比率等與被繼承人死亡日之登記情形相符並簽名,得免再檢附土地登記謄本、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證明或所有權狀影本。

另外,民眾可同時申請由國稅局單一窗口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申請查詢據點為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及直轄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項目包含已過世親屬死亡時遺留之存款、基金、上市(櫃)、興櫃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人身保險、期貨、保管箱、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稽徵機關受理申請後,將資料轉由各機構申請查詢各類金融遺產,各受理查詢機構或其所屬會員機構,將於10個工作天內提供查詢結果予申請人。本項措施提供民眾查詢金融遺產之一站式服務,免再前往各金融單位申請資料,遺產稅申報將更加便利!(本項服務措施目前僅限臨櫃申請)

藉由以上查詢被繼承人財產、所得、死亡前二年度贈與及金融遺產,納稅義務人已可蒐集到被繼承人大部分的財產資料,若仍有其他應計入之遺產或扣除額項目,仍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被繼承人之財產資料蒐集完成後,即可填寫遺產稅申報書,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下載遺產及贈與稅電子申辦軟體,以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進行網路報稅並上傳附件。防疫期間,如採書面申報國稅局建議民眾,遺產稅申報書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等,可儘量採郵寄方式送至所轄國稅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核定完成後核發之各項證明書或繳款書等,亦可利用郵寄方式送達納稅義務人,以減少民眾出入公共場所,避免增加群聚風險,也免去路途奔波。

最後,國稅局貼心提醒,遺產稅申報期限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申報,有正當理由無法如期申報時,應於6個月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長,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事由仍無法如期申報,得由稽徵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延長申報期限。故民眾如有無法如期完成申報的情形,務必於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延期,以免影響權益。

透過以上各項管道,民眾申報遺產稅,不用再四處奔走於各單位,為申請資料的繁複手續所苦,同時在疫情嚴峻的時刻,可儘量減少出入公共場合,降低群聚風險,「宅」在家也能輕鬆報稅喔!民眾如有任何問題,亦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聯絡人:陳燕凌科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00
撰稿人:朱玲瑤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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