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商報營業稅,三個注意。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庫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中古車商申報營業稅要留意,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三大重點,包含進項稅額申請時間點、設算方式、可扣抵進項憑證資料等,建議車商定期檢視憑證及帳務處理情形,確保正確計算。
北區國稅局指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營業人在銷售從特定對象購買的中古車時,可以該車輛購入成本按5%稅率計算進項稅額並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所謂特定對象包括政府機關、個人或其他依法規納稅的營業人。不過,國稅局提醒,若購買的是九人座以下且非供銷售用途的小客車,其進項稅額無法申報扣抵,車商須特別留意。
國稅局也提醒三點,首先是申報時點,應在申報該輛中古車銷售額的當期,申報進項稅額。
其次要留意進行稅額設算方式,應逐輛計算,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部分不得扣抵,且在計算時,購入成本不能包含規費及其他費用,以免多算進項稅額。
舉例來設算進項稅額,甲車商今年1月以3萬1,500元(含1,500元進項稅額)向個人購買一台中古機車,2月以4萬2,000元(含銷項稅額2,000元)出售,該筆獲利交易,進項稅額1,500元未超過銷項稅額2,000元,可全額扣抵。
另一種情形,甲車商以21萬元(含1萬元進項稅額)從小規模營業人買下一輛供銷售的中古汽車,2月以18萬9,000元(含銷項稅額9,000元)賠售,進項低於銷項,最多只能扣抵9,000元銷項稅額,超過部分不可扣抵。
國稅局提醒中古車商,應主動檢視營業稅進項稅額扣抵計算是否正確。若發現錯誤,應及早在未被檢舉或稽查前主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及利息,才能免罰。
第三,國稅局提醒應備妥可扣抵進項憑證相關資料,例如收據、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特種統一發票、買賣合約書或讓渡書及其他憑證等。
國稅局提醒,中古車商購入車輛時,務必取得並妥善保存進項憑證,並正確計算進項稅額,才能確保能合法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同時車商應定期檢視交易憑證與帳務處理,確保稅務計算正確並合規,以維護交易合法性與經營穩定性,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