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表示,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以來,該所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以及提供必要救濟諮詢與協助等服務。
該所表示,納保法施行後,納稅者如對稅捐稽徵機關於調查程序或復查階段因稅捐稽徵所發生之爭議,可以申請納保官進行溝通與協調;納稅者如認為稅捐稽徵機關有行政違失、不當調查,以致損害其權利,也可以向納保官申訴、陳情;納稅者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時,可申請納保官提供法令、案例資料搜尋方法及相關程序諮詢等服務,保障納稅者的權益。
該所進一步說明,為了讓民眾瞭解納保法各項資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除了提供納保法相關資訊及納保法服務成功案例宣導短片,讓民眾輕鬆上網閱覽外,還提供各單位納保官的姓名及聯絡方式,歡迎有納保官服務需求的民眾多加利用。
如對上述說明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東勢稽徵所服務管理股游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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