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109年度所得稅申報及繳納期限延至110年6月30日

稅務會審 2021-05-18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進入第二級警戒,財政部公告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原本1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至6月30日。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配合展延申報及繳納期限,下列作業事項亦同步延長:
一、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作業期間為110年4月28日至6月30日。
二、綜合所得稅應行檢送之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應於110年7月12日前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
三、營利事業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應檢送之相關附件資料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應於110年8月2日前將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前述資料得於110年7月30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送交。
該分局並說明,綜合所得稅之各批退稅期程維持不變,民眾於延長申報期間6月1日至6月30日使用網路申報及稅額試算線上或電話語音回復者,仍可適用第1批(110年7月30日)退稅。
民眾如有申報問題,請多利用電話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如仍有臨櫃查調所得、扣除額資料或協助網路報稅需求而需親至國稅局洽辦者,請先至國稅局網站線上取號,俾縮短等待時間,並請配合防疫規定全程佩戴口罩,以確保彼此安全。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服務管理課陳雅惠
連絡電話:(04)25291040分機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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