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扣繳憑單已計入定額免稅部分 應按給付總額全額申報 短漏報恐遭補帶罰
5月將申報所得稅,退休族在列報退職所得時,應避免重複減除按服務年資計算的免稅額,以免因短報退職所得,遭國稅局處以罰鍰。 聯合報系資料照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5月將申報所得稅,退休族在列報退職所得時,應避免重複減除按服務年資計算的免稅額,以免因短報退職所得,遭國稅局處以罰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退職所得是指個人領取的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的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的保險給付等所得。
高雄國稅局指出,在辦理所得稅申報時,退職所得有其定額免稅額,因領取金額高低、領取方式而有所不同,以2022、2023年為例,計算方式可分為分期領取與一次領取兩種。
若納稅人選擇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計算方式是以全年領取總額減去81.4萬元,得出的餘額即為所得額。
若納稅人選擇一次領取退職所得,則依領取金額而有不同計算方式。
領取總額在「18.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以下者,所得額為0;領取總額在「超過18.8萬元乘以年資、未達37.7萬元乘以年資」部分,以半數為所得額;領取總額在「37.7萬元乘以年資」以上部分,則以全數為所得額。
國稅局表示,退職所得不像執行業務收入、租賃收入或其他所得,須由納稅人自行減除必要成本、費用或損耗再列報。
扣繳單位開立扣繳憑單中的所得總額,就已將定額免稅部分減除,納稅人只需依憑單上所載總額列報即可。
國稅局舉例,甲君採一次領取退職所得,在申報2022年綜所稅時,扣繳憑單上的給付總額為950萬元,就應以950萬元列報退職所得。
但甲君誤以為還能減除免稅額,以18.8萬元乘以服務年資30年,免稅額度564萬元,剩下386萬元又減半計稅,僅列報193萬元,結果遭國稅局補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