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22日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明定設立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當農民年滿65歲時,可按月請領退休儲金。而提撥比率,採取政府與農民1:1方式,至多提繳基本工資的10%,全台估有45萬人受惠,是農民最後一塊福利拼圖。
為強化農民退休生活保障,農委會說明,推動由「老農津貼」提升為「老農津貼」加上「農民退休儲金」,由政府建構「老農津貼」及「退休儲金」雙層式老農經濟安全保障制度,將可讓農民年老後能與其他行業退休人員一樣,享有生活水準保障。
日前朝野協商時,政院原訂農民依勞工基本工資水準,自行選擇提繳最高6%,政府1:1提撥,惟曾銘宗、翁重鈞、陳超明等藍委強烈主張,應改為提繳最高10%,農民與政府提撥比例改為1:1.5,協商一度未果。昨天院會表決後通過民進黨團修正動議,農民與政府的提繳比率為1:1,同時接受在野提議,提繳最高10%。
申請資格上,條文規定,未滿65歲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農保被保險人,可自願提繳退休儲金。提繳金額依勞工基本工資,目前為2萬3,800元,乘上提繳比率計算;提繳比率由農民於1%~10%之間自行決定。農民已領退休儲金後死亡,個人專戶賸餘金額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
農委會試算,依目前老農津貼每月7,550元,每四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約4%)調整一次;勞工每月基本工資2萬3,800元,每年平均調升2%;基金收益3%;平均餘命20年;以及農民提繳10%條件設算,40歲提繳25年的農民,「老農津貼」加上「退休儲金」可月領2.4萬元;30歲提繳35年的農民可月領3.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