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反壟斷法處罰阿里、百度、京東,境內網路平台經營越加困難

新聞媒體 2021-11-23


《路透社》報導,上週中國市場監管單位表示,正執行阿里巴巴、百度和京東等中國網路大廠罰款,原因是這些廠商未能向當局申報追溯到 2012 年的 43 筆交易,違反反壟斷法。預計每家公司處以 50 萬人民幣(約新台幣 218 萬元)罰款,是中國 2008 年開始制定反壟斷法以來最高罰款。

中國一直收緊網際網路平台控制,扭轉以往放任主義,還指出市場有濫用資源扼殺競爭、濫用消費者資料和侵犯消費者權益。

三家網際網路企業的處罰,最早交易是 2012 年百度與合作夥伴收購案。最近交易案則是百度與中國汽車製造商「浙江吉利控股」2021 年達成的創建新能源汽車公司協議。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還指出其他交易如阿里巴巴 2014 年收購中國數位地圖和導航企業「高德」,以及 2018 年收購「餓了麼」線上訂餐平台 44% 股份,成為最大股東等,都是被處罰的交易案。對此新聞報導,阿里巴巴、百度、京東都沒有回應。

(首圖來源: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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