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大陸產製進口的特定鋁箔反傾銷調查一案,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日前召開會議,已初步認定造成國內產業實質損害,後續將交由財政部做出初判,將在70日內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中鋼鋁公司在今年8月初向財政部提出申請,希望針對陸製進口特定鋁箔進行反傾銷調查,這也是今年首宗反傾銷申請調查案件。
中鋼鋁指出,自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間,大陸出口至我國的特定鋁箔,占同類貨物總進口量比率、在我國市占率皆逐年增加,且由於大陸低價傾銷,衝擊國產品內銷價格,迫使國內產業以低於成本銷售,但仍無法維持原有市占率,虧損加劇。
此次涉案貨品「特定鋁箔」,是屬於包裝用鋁箔,可廣泛用在民生日用包裝材料,除可為食品包裝,也可作為香菸褙紙及金銀紙等。
貿調會調查指出,從涉案貨品進口量來看,自2015年的1,454公噸逐年顯著倍增至2019年的4,750公噸;市占率也從2015年不到三成,到了2020年上半年達九成以上。相較之下,國產品內銷受衝擊嚴重,市占率銳減,2019年不到1%,2020年上半年內銷量為零,顯示該貨物國產品已被陸製品逐出國內市場。
價格影響方面,貿調會指出,大陸產製進口特定鋁箔價格始終低於國產內銷價,價差從2015年每公噸6,000多元逐年擴大到2018年每公噸高達1萬餘元。
貿調會也指出,國產特定鋁箔已被迫停止內銷來避免進一步虧損。綜合各項因素來看,貿調會初步認定,大陸產製進口特定鋁箔已造成國內產業實質損害。
依據反傾銷案調查程序,第一步須請貿調會進行初步產業損害認定,目前已完成。
接下來由財政部續行傾銷事實調查,須在70日內做出有無傾銷事實初判,並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