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兌領了嗎!108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最後兌領期限將在110年3月19日截止,提醒您儘速兌領!

稅務會審 2021-02-02

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最後一批退稅憑單已於110年1月18日前寄出,最後兌領期限即將在110年3月19日截止,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尚未兌領的民眾,請儘速提出兌領!
南區國稅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國稅局依照報稅時間及方式分批核定退稅款,前三批退稅已在109年6月底、7月底及9月底分批撥付完成。第四批也就是最後一批退稅對象為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間,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繳稅、不繳不退或109年6月30日以後逾期申報,經國稅局核定退稅案件,退稅款已於110年1月18日直接匯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指定退稅帳戶;若申報時未填寫退稅帳號者,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民眾可於3月19日前自行前往指定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憑單兌領期限為2個月,最後一批退稅之兌領期限為110年3月19日,民眾如有前三批逾期未兌領之退稅憑單,可持向所轄國稅局申請展延,惟展延之最後兌領期限仍為110年3月19日。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該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總計寄出退稅憑單約2萬2千餘件,截至110年1月31日止,尚有8,281件尚未兌領,逾最後兌領日期仍未兌領之退稅憑單,將無法辦理展期,必須等到國稅局對帳清理後,另於5月初轉開國庫支票寄發通知,受退稅人將落後一段期間才能取得退稅款。該局提醒民眾請把握兌領期限,千萬別讓生活中的小確幸溜走囉!
該局最後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儘量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不但不會有逾期未領的問題,還可減少外出到金融機構或郵局辦理兌領退稅手續,落實防疫新生活,安全方便又快速!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鍾股長 06-2298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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