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未登記工廠提送改善計畫期限將屆經濟部攜手地方政府協助業者申請
經濟部指出,為協助特定工廠轉型,使其符合環保、公安、永續經營的標準,工廠管理輔導法自109年3月20日起施行,共有超過3萬2千家的工廠申請納管,而納管工廠依規定須於112年3月19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實質完成改善消防、環保、水利或水保,並在119年3月19日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截至目前為止,仍有2萬餘家工廠尚未提出改善計畫,經濟部呼籲業者務必於今年3月19日前送件至地方政府,以免喪失輔導資格;經濟部也責請地方政府以辦理說明會、掛號信通知、電話通知或到廠訪視等方式,促請業者盡速送件。
經濟部表示,本次說明會主要目的在協助未登工廠撰寫改善計畫,現場提供簡化版本計畫供業者參考,並於現場填寫資料;而工研院、中國生產力中心、中衛中心及特登工廠聯合會也派員設立諮詢區,協助業者撰擬改善計畫;臺中市、彰化縣政府也派員現場設置收件窗口,統計兩場說明會約有 350家業者提交改善計畫。
經濟部強調,業者逾期未提送改善計畫,地方政府將依法駁回納管申請,而使其錯過爭取合法化的機會,更有面臨工廠斷水、斷電或被拆除的風險,呼籲業者不宜道聽塗說、延誤時機,盡速提送改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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