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出現許多虛擬貨幣,例如最近搭上魷魚遊戲影集而大紅的魷魚幣,上市大漲700倍,立委3日質詢財長蘇建榮時詢問,要如何納管虛擬貨幣?蘇建榮表示,商品交易有所得就要繳稅,未來將針對虛擬通貨交易平台課稅,2020年及2021年合計已課徵新台幣500多萬元營業稅。
蘇建榮認為,魷魚幣若不具證券性質,而是屬於商品性質的加密貨幣,買賣有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必須納入課稅範圍。
他表示,課稅要兩階段來看,第一,個人挖礦取得加密貨幣,有所得就要課稅,計算時可減除成本費用。第二,個人拿挖到的加密貨幣去買咖啡,營業稅會含在售價中,由店家代為申報繳納。
對挖礦成本如何認定,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指出,為了挖礦所購買的電腦設備、電費都可以列舉作為費用,以所得扣除成本費用後來計算所得額,按所得稅規定,所得是以一整個年度來計算。
蘇建榮強調,個人取得加密貨幣不一定是透過挖礦,也可能是藉由交易平台取得,財政部對金管會列管的虛擬通貨平台都會去課手續費營業稅,這塊也都有實名制,會藉此來協助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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