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表示,檢舉人檢舉稅務違章案件,還沒有拿到檢舉獎金就過世,官員表示,繼承人可以繼承,會請繼承人來領取,發給獎金當下就源扣繳,採分離課稅,適用稅率20%。
北區國稅局109年12月30日發函通知檢舉人黃先生洽領檢舉獎金10萬元,黃先生的兒子收到通知後,向北區國稅局表示,黃先生已於109年10月25日過世。北區國稅局就源扣稅2萬元,把8萬元的支票交給黃先生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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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說,對檢舉獎金這項所得的課稅有特別的規定,採就源扣繳,並併入綜合所得課稅,避免洩密,給檢舉人找來麻煩。
官員指出,從檢舉到拿到檢舉獎金,期間可能很長。檢舉人要拿到檢舉獎金有兩個條件,第一,被檢舉人要繳完罰款;第二,檢舉案件已是確定案件,檢舉人不尋求行政救濟,或者行政救濟已經結束了。
「因為檢舉獎金是罰鍰的兩成」,官員說,只有當案件確定,罰款繳清,才能最終確定罰鍰是多少錢,也才能據以核發檢舉獎金。黃先生被核定檢舉獎金10萬元,亦即因他的檢舉資料,納稅人會罰款50萬元。
官員說,如果循線,國稅局查到更多的違章事實,黃先生可以拿到的檢舉獎金仍僅限於他舉報的部分。
檢舉獎金可以繼承,官員指出,黃先生過世後,國稅局會調出黃先生的遺產稅案,查出他的繼承人們,然後通知繼承人來領取。「如果繼承人有兩人,例如黃先生的兩個兒子,其中一人來領取時,國稅局會要求填寫遺產分割協議。」亦即,繼承人來領取之前,兩人要先協調好,看錢怎麼分。國稅局只會將支票交給其中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