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基金業者力推基金績效費制度,但相關提案已被金管會退回。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15日指出,投信投顧公會8月通過境內基金可收取績效費機制提案,但證期局認為首次提案「太粗糙」,已在10月12日發文退回,要求提出更周延、具體的評估。

郭佳君指出,投信投顧公會今年8月通過「境內基金可收取績效費機制」提案,也就是當基金打敗大盤一定績效時,基金公司可收取一定比例的分潤。

但她也澄清,報載「投信投顧公會暫研議是以6%為門檻,然後可分潤績效獎勵在20%以內」,經查並無此事。

郭佳君表示,金管會退回提案主要是原提案不夠周延、具體,已要求投信投顧公會要搜集更多國外收取基金績效費的實務做法,且用在公募基金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必須提出相關計算方式的合理基礎、有詳細評估後再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