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快速方便,報你知!

稅務會審 2023-04-07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讓民眾快速完成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義務人提供稅額試算服務,國稅局於112年4月25日以前以掛號郵寄稅額試算通知書、或以簡訊、郵簡通知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自行上網(https://tax.nat.gov.tw)查詢及下載稅額試算通知書;民眾如核對內容無誤,並同意以該通知書所載內容作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於1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繳納稅款或回復確認後,即完成申報。

該局進一步就繳稅案件或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說明如下:
一、繳稅案件:依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於1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繳納後,即完成申報。除以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稅款且選擇書面回復者,應將書面確認書送交國稅局外,其餘繳稅案件均免再將自繳稅款證明資料送交國稅局。
(一)現金繳稅: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臨櫃繳款。
(二)其他方式繳稅: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需另以線上登錄或書面回復確認)、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或行動支付工具繳稅。
二、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辦理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若選擇線上登錄、電話語音回復或於112年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書面回復之退稅案件,將可提前於今年7月31日收到退稅款項。
(一)線上登錄:以憑證、行動電話認證或納稅義務人的「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線上驗證碼」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s://tax.nat.gov.tw)回復確認。
(二)電話語音確認: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語音回復確認;但屬退稅案件,僅限沿用上(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繳(退)帳戶辦理退稅者適用。
(三)書面確認:填妥國稅局寄發之確認申報書,就近送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或以掛號郵寄至原寄發單位。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不同意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或有資料不正確或其他應調整事項,請於112年5月31日前以其他申報方式自行辦理結算申報,勿依通知書所載金額繳納或回復確認。如有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 綜合行政組     
聯絡人:許心怡 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 7720
撰稿人: 黃琪玲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 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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