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今年的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將於110年7月30日發出!申報時如有提供銀行帳號者,退稅款當天直撥入帳;未提供銀行帳號者,也會同日寄出退稅憑單。現就符合首批退稅資格者,貼心為您整理如附表,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
該局進一步提醒,退稅憑單兌領是有期限的,從110年7月30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若退稅憑單金額不滿新臺幣5千元者,可向憑單上指定的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納稅義務人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務必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向指定的金融機構或提出交換兌領。
該局特別呼籲,近年已有超過9成5以上的納稅義務人採用帳戶直撥退稅,快速又方便!尚未能及時提供帳號退稅者,於明年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記得提供帳戶退稅,體驗快速又便捷的直撥退稅服務。
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所屬分局、稽徵所確認,以免受騙,國稅局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科 聯絡人:陳怡伶科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00
撰稿人:李美華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