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衝擊餐飲、零售等內需產業,為了讓預算有限的小資店家,不至於因為員工發生意外事故,求償上門,營運雪上加霜,產險業者的雇主責任險也有新類型,結合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及雇主意外責任保險,保費較市售相同保障商品便宜5%。
產險業者表示,雇主常忽略保險的重要性,即便有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及團險,但考量要兼顧員工執行勤務期間雇主的法律責任,與非執行勤務期間員工意外的補償,建議可投保這類新型態的雇主責任險,讓保險保障再升級。
這類商品通常採專案形式,具有四大特色:
一、專為經營風險量身打造,被保險人為雇主,以法人為主,可用來抵充雇主責任,強化保障。
二、補償金定額給付,理賠迅速免除爭議,解決一般雇主責任險理賠須釐清「責任比例、賠償金額」,以及後續「鑑定、談判或訴訟」等耗日費時的問題。
專案內容中的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融合雇主意外責任保險與團體傷害險的優點做設計,不論雇主是否有責任均可理賠。
當雇主無賠償責任時,補償金可視為道義補償;有賠償責任時則可抵充雇主責任,如同強制車險在交通事故所扮演得的角色。
三、若不幸發生承保事故,由產險公司派專人協助雇主抗辯、和解、訴訟,並支付必要之費用,獲得完善的理賠服務。
四、投保流程審核不需檢附健康告知聲明書、不需通報,核保、出單、理賠僅需與單一窗口聯繫,減去繁複手續,既方便又快速。
雇主責任險是產險公司行之有年的商品,產險公司主管提醒,小商家挑選商品時要貨比三家不吃虧,別因保費較便宜就盲目投保。而且,產險公司賣的雇主責任險,幾乎都有共同特色,並非每種行業都承保,某些風險較高的職業可能不保,被保險企業要留意有關規定。
申請理賠時,則須留意是否醫療單據正本、副本都能接受;若為副本理賠,收據須由醫院開立,並加蓋醫院章。
產險公司主管指出,有的雇主責任險僅承保,因執行職務期間遭受意外事故而死亡、殘廢或傷害,意外事故指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