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退稅憑單過期得展延

新聞媒體 2020-10-17

今年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提早實施綜所稅退稅措施,2019年度三批退稅皆已發放完畢,台北國稅局表示,部分民眾是領取退稅憑單,雖然有明訂領取期限,但即便過期了,依然可以到國稅局展延期限,最晚到明年3月19日前,都還來得及領。

官員表示,為了配合疫情紓困政策,今年所得稅退稅時間特別早,凡是5月、6月期間有進行2019年度綜所稅申報的案件,無論早鳥申報或如期申報,理論上都已經收到退稅。

退稅可能會採二種方式,官員指出,除了已經向國稅局指定銀行帳戶,用直撥匯款方式退稅的民眾外,另一種就是採退稅憑單,由國稅局寄發實體憑單,讓民眾自行到銀行去兌領退稅。

不過退稅憑單有兌領期限,官員表示,前兩批寄發的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分別只到今年8月31日、9月30日;第三波退稅憑單則到11月30日,還在有效期限內。

官員表示,雖然今年實施提早退稅措施,但不影響民眾過去兌領退稅的權利,最晚可以延到隔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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