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財政部為減輕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作業之負擔,對於申報內容單純並符合一定條件者,國稅局將於110年4月24日主動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納稅義務人收到後,如核對所寄發之資料內容無誤,繳稅案件僅須至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或利用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業者之APP繳清稅款即完成申報,免再向國稅局申報,納稅義務人亦可於附件確認書填寫委託取款轉帳帳號繳稅;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可於附件確認申報書簽名寄(送)回國稅局或掃描QR-Code行動條碼利用網路回復即完成申報。
該所說明,國稅局所寄發之稅額試算通知書係一便民措施,非屬稅額核定處分,納稅義務人如不同意通知書之記載內容,或於5月初仍未收到通知書者,請自行於5月31日前辦理結算申報,今年申報認證方式新增行動電話認證,申報裝置不再限於電腦,可用手機報稅,利用網路自行申報所得稅,免奔波、免排隊、省時又省力。
民眾如對於申報所得稅之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稽徵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所得稅股 陳姿㚬
電話05-782024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