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第10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1-10-06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0年10月5日台財產公字第11035013780號

修正「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第10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PDF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