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KY公司,金管會將再祭新措施,包括研議要求董事會中台籍董事須過半、台籍獨董至少要有二席、在台募集的資金需存放台資銀行,以及承銷商輔導時間從二年延長至三年等四大措施,以強化對KY公司的管理,保障國內投資人權益。(延伸閱讀:陸資新規 金管會三路清查)
KY公司是來台第一上市櫃的外國企業,去年康友事件後,金管會採取每年財報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一次改為半年一次等強化監理措施後,KY公司依舊狀況頻傳,為有效整頓KY公司,金管會將再出手,新措施最快今年第1季就可相繼採行。
官員表示,社會對於主管機關強化監理KY公司仍有很多期待,金管會與證交所正積極研議相關措施,初步規劃方向,包括第一,台籍董事須過半。對KY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目前並無規範,只有證交所在上市審查準則中規定,公司章程中未明定法院管轄權在台灣者,須有二席台籍董事,但目前大分KY公司法院管轄都是在台灣。證交所初步規劃未來增訂,台籍董事必須過半,尤其是有陸資背後的KY公司。
第二,獨董必須有二席以上是台籍獨董。現行上市審查準則要求獨董中至少要有一席是台籍獨董,未來擬提高到二席。
官員表示,台籍董事及獨董的新規定拍板後,新申請掛牌的KY公司都必須符合新規定,至於現有KY公司,證交所也會一併研議KY公司調整緩衝期。
第三,KY公司在台募集資金,要求應存放台資銀行。官員表示,包括會計師及立委蔡壁如也都提出相關建議,存放台資銀行,對會計師而言,查核風險相對低。
官員說,多數KY公司因營運地在大陸,基本上在台募集到的資金仍需要匯出,但可考慮要求存放在台資銀行的大陸分行,當台資銀行大陸分行不願配合,必要時還可透過總行協助。
第四,強化承銷商保薦人制度,保薦期間從二年延長為三年。現行規定,KY公司申請掛牌年度及掛牌後二年,承銷商都須扮演保薦人角色,繼續輔導、協助公司法遵作業等。
金管會、證交所將跟承銷商溝通,希望延長到三年,並對承銷商強化監理。過去少看到承銷商違規處分案,保薦人制度的執行也未能有效落實,以後承銷商若未確實執行就要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