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第15點之1規定及訂定「扣繳義務人給付外國營利事業勞務報酬或營業利潤申請核定適用淨利率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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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10年12月16日台財稅字第11000061702號

修正「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第15點之1規定及訂定「扣繳義務人給付外國營利事業勞務報酬或營業利潤申請核定適用淨利率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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