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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的稅額試算服務的適用對象及條件為: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其所得額、免稅額、扣除額及抵減稅額資料經核定符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貳各款條件,且課稅年度非屬不適用該要點者,就會主動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若沒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的民眾可於5月份按正常程序申報所得稅即可。 如仍有疑問可電洽:0800-000-321 -
按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所得額。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另財政部54年台財稅發第0190號釋令規定,「公司因未備交通工具,經購買車票交由通勤員工乘搭交通工具之用,此種情形係因執行工作必須支付按實報銷之費用,免予合併薪資所得扣繳稅款。」二、因此,若加油及回數票之費用係由公司按月定額給付,則該定額給付之金額係屬公司對員工之補貼,屬員工之薪資所得;若公司每月給付之金額係按實報實銷,則非屬員工之所得。 如仍有疑問可電洽:0800-000-321 -
外籍配偶沒有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其填寫方式:請填註西元出生年月日加英文姓名第1個字前兩個字母(例:姓名Carol Lee,西元1978年10月24日出生,應填寫為:19781024CA),另申報時應檢附結婚證明文件,供稽徵機關核認。 如仍有疑問可電洽:0800-000-321 -
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5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3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向金融機構辦理自用住宅購屋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列舉扣除,每一個申報戶以一屋為限,扣除數額,是以當年度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但是最多不能超過30萬元。另申報時,要符合下列的要件: 1.房屋登記為本人、配偶或所申報的受扶養親屬所有。 2.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課稅年度的戶籍必須在這個地址,而且這個房子必須沒有出租或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須與申報時之戶籍住址相同,地址不同者須補附戶籍資料,如有部分住家用、部分營業用時,原則上以房屋稅繳款書上之課稅現值比例分別認列之)。 3.要檢附當年度支付利息的繳息清單正本,繳息清單上如果沒有抵押房屋的座落地址或借款用途,應由納稅義務人自行簽章補填,以憑核認。另如以「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的名義借款,而借款用途確實是用於購買自用住宅的話,還要附上所有權狀影本、借款契約影本或建築物登記簿謄本等有關文件。 如仍有疑問可電洽:0800-000-321 -
依所得稅法第17條及施行細則第24條之6規定,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者,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承租房屋及支付租金之證明文件:租賃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及付款證明影本。 2.租屋自住之證明文件: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之證明,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之房屋於課稅年度內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切結書。 -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退職所得為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但個人領取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之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薪資所得課稅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 1.一次領取者,其107年度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左︰ (1)一次領取總額在1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 (2)超過1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 36萬2千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3)超過36萬2千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6個月者,以半年計;滿6個月者,以1年計。 2.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8萬1千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3.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可減除之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 如仍有疑問可電洽:0800-000-321 -
個人出售房屋,其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核課財產交易所得。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時,應檢附買賣契約書等證明文件,按實際買賣所得申報,倘相關證明文件因年代久遠遺失,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第1項後段規定,其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得依財政部核定標準核定之。惟個人出售房屋,原則仍應以出售時成交價格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餘額,作為出售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倘納稅義務人不依實際買賣所得誠實申報,只按部頒標準申報或核定,一旦稽徵機關查獲實際買賣所得,將造成短、漏報情事,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除補稅外,自應加處罰鍰。 -
個人以勞務或信用出資取得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性質類同所得稅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之實物所得,為使相關課稅原則更臻明確,以利於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發展,該部參據現行所得稅法及相關解釋函令,核釋個人以勞務或信用出資取得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之課稅規定如下:一、股東以勞務或信用抵充出資取得之股權,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 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該股權依公司章程規定於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者,應以該一定期間屆滿翌日之可處分日每股時價計算股東之所得,依法課徵所得稅。但公司章程未限制一定期間不得轉讓者,應以取得股權日為可處分日,以公司章程所載抵充之金額,計算股東之所得,依法課徵所得稅。二、所稱「時價」,為可處分日前一年內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該日之前一年內無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者,為依該日公司資產淨值核算之每股淨值。三、公司於股東以勞務或信用抵充出資取得股權時免予扣繳,但應於可處分日次年一月底前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基於股權轉讓限制係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主要特性,股東以勞務或信用抵充出資取得股權,如該股權有限制處分(例如2年內不得處分)規定,得以限制處分原因或條件消滅後之可處分日每股時價,計算股東之所得課徵所得稅,以達股東所得延緩課稅並兼顧企業留才之效果。 -
一、用自然人憑證下載,如欲查詢醫藥及生育費明細,可至標準或列舉扣除頁籤點選右下方「列印下載扣除額資料清單」功能鍵先行列印參考核對。二、列舉扣除額在下載時已帶出資料之部分,免再附證明單據。三、醫藥及生育費,如有下載資料未列入者,可以直接自行加入原金額並檢附增加部分之證明即可。 -
持有自然人憑證,可以該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點選進入線上服務>線上查調>查調申請>稅務行政 即可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