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庫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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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業人開立給消費者的發票,若列印註記為Y,則載具類別及載具隱碼、顯碼需空白。開立給營業人的發票(有打買方統編),若列印註記為 Y,且該營業人以手機條碼索取發票時,應上傳手機條碼載具資訊,否則須為空值。
  • 可以, 開立後請在「查詢與下載>銷項發票查詢與列印」查詢。
  • 若有記名式悠遊卡遺失請依據下列步驟提出載具遺失申請與列印中獎發票。1. 請先撥打悠遊卡客服專線 412-8880 掛失悠遊卡,並向客服人員說明該張卡片有做為電子發票的載具使用。2. 悠遊卡公司確認持卡人資料後,將會在 1 個工作天內核發載具卡號及驗證碼。3.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在載具卡號及驗證碼核發後,扣除例假日約3-5個工作天內更新中獎發票載具資訊。4. 待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更新中獎發票載具資訊後即可至超商 Kiosk 機列印中獎發票。提醒您卡號及驗證碼核發後,將無法再使用卡片感應方式列印中獎發票,以保障持卡人中獎權益。最後建議您採用記名式悠遊卡做為發票載具,因為無記名悠遊卡若遺失,將如同紙本發票遺失,無法列印中獎發票領獎。
  • 平台密碼種子(QRCode)密碼屬於機敏性資料,無法提供查詢,若營業人忘記密碼,需填寫「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營業人作業異常問題修正申請單」,並蓋公司大小章,郵寄電子發票維運團(110-02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47號10樓),由技術客服人員協助重新設定密碼。
  • 作廢折讓證明單須由買方上傳,賣方無法作廢折讓單。
  • 分支機構透過「營業人功能選單 > 基本資料 > 營業人接收方式設定 」設定「總公司」接收接收發票,則總公司僅能使用Turnkey接收;若總公司同樣透過「營業人功能選單 > 基本資料 > 營業人接收方式設定 」設定「加值服務中心」接收發票,那分支機構也需要將接收設定改為「加值服務中心」接收。
  • 依財政部(財政部84/11/15台財稅第841658231號函)的解釋令說明如下: 統一發票之中獎人於領取獎金後發生銷貨退回,如經查明確無非法套取或冒領統一發票獎金之情事者,其已領取之獎金,無須再繳回。說明:二、統一發票之給獎,旨在鼓勵買受人索取統一發票,買受人因依法取得統一發票而中獎,與其事後發生銷貨退回係屬兩事,其已領取之中獎獎金無須再繳回。三、至於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與買受人如有非法套取或冒領統一發票獎金情事者,依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自得予以追回,其涉及刑事責任部分,並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Web 登入的密碼長度限制最大為 16 碼。
  • 請先確認發票開立是用 Turnkey 還是平台 Web? 1. 若是 Turnkey 開立,買方的地址需由賣方開立發票時自行輸入地址資訊。 2. 若是平台 Web 開立,買方的地址會帶入買方營業人基本資料的地址資訊。
  • 舊卡無法使用查詢,可使用新卡登入平台後仍可查到舊卡中的已歸戶載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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