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庫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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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網路申辦作業,僅限由被保險人以自然人憑證申請。
  • 被保險人在鍵入完成進行「確認」後,系統會出現提示「申辦作業成功」的訊息,並受理產生1筆受理編號,即表示案件已申辦成功。
  • a. 申請資料鍵入當天發現資料鍵入錯誤時,可以再次進入網路申辦作業,於資料查詢畫面點選「修改」按鈕,進入系統後即可更正資料內容。b. 申請資料鍵入隔天以後才發現資料鍵入錯誤,因案件已進入審核程序,如欲更正申請內容,請另電洽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承辦人詢問,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263。
  • 沒有時間限制,被保險人全日24小時均可登入勞保局網站「網路申辦查詢」/「個人查詢」/「申辦作業」/「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辦」作業。
  • 不可以,因為勞保局無法洽戶政機關取得審核所需資料。請先辦理完成死亡登記(即除戶)後,再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 已經洽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家屬死亡登記(即除戶)者,無須寄送死亡證明或載有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到勞保局;尚未辦理完成死亡登記者,請辦理除戶後再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 不可以。勞保局已全面採用迅速、安全的金融機構媒體轉帳方式,將給付款直接匯入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所以網路申辦家屬死亡給付時,會要求鍵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資料,未鍵入者即無法申辦成功,如果被保險人有其他因素無法將給付款匯入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帳戶時,請改填紙本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法院扣押證明、催繳本金及利息存證信函、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強制停用信用卡通知書、查封財產通知書…等),並來函說明申請以開立支票方式核發給付。
  • 不可以。如果家屬尚未辦理除戶,或是外籍朋友,亦或是曾在國內設籍,但後來遷出於國外者,勞保局將無法透過戶政資料確認家屬的死亡相關資料及死者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所以申請人仍須檢附家屬的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資料、結婚證明、出生證明……等等),又如文件係於國外製作者,其原文及中譯本需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檢附申請人的居留證及護照影本等提出申請,以利勞保局審核給付。
  • 勞保局為促進前端加保與後端給付作業之順暢性,加速審查外籍勞工申請家屬死亡給付案件,投保單位於申報外籍勞工加保時檢具「勞工保險外籍被保險人資料表」,將可協助勞保局日後親屬資料之審查。
  • 親屬關係證明係申請死亡給付之應備文件,且親屬關係可能有變動(例如結婚、離婚等),故加保時雖已填具「勞工保險外籍被保險人資料表」,申請死亡給付時仍須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並應依規定完成驗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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