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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保局為使民眾在育嬰津貼款項入帳刷存摺時可以清楚的辨識領取之次數及入帳的款項,於修法通過後亦同步調整存摺文字摘要顯示,屆時民眾刷存摺時,存摺文字摘要會依請領期數修正為「就育嬰1」、「就育嬰2」至「就育嬰6」。
  • 以往申請4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如果提前15天復職回原單位工作,就只能領到復職之前1日,即3.5個月的津貼;修法後,即使提前復職也會給足1個月,也就是仍然可以領到4個月的津貼。
  • 為使育嬰留職停薪被保險人申請育嬰津貼及辦理繼續加保有更便捷的方式,勞保局於104年10月起提供新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未來只要填寫一張表格就可一次完成「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的申請手續。
  • 新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li.gov.tw/),連結首頁「就業保險」專區/書表及範例參覽下載。或直接到勞保局總局及各地辦事處索取。
  • 被保險人填寫新式申請書表時若勾填「同意繼續投保」,選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參加原有的勞、就保,原由雇主負擔的70%保險費,不須繳納;被保險人應負擔的20%保險費,還可以依其意願勾填是否遞延3年再繳納,減輕被保險人的負擔。若被保險人未勾填則視同不續保,勞保局會自其育嬰留職停薪前一日退保。若已領滿子女之6個月育嬰津貼,僅單獨辦理延長育嬰續保者,則另填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
  • 自107年11月12日開始上線。
  • 被保險人可持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登入勞工局全球資訊網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aa/)/「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選擇「申辦作業」/「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 ①被保險人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應事先以書面向投保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經單位同意,故申辦時應上傳投保單位開立之「育嬰留職停薪證明」(空白書表下載)電子檔。另為避免因表格格式不符須補正手續致延誤給付核付時間,請下載勞工局制式表格填寫並加蓋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② 因JPEG、GIF、TIFF等檔案格式,其內容及檔案大小都可能輕易被修改,為維持文件之完整性及安全性,證明文件檔案限上傳PDF格式。
  • 投保單位為被保險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步驟如下:①步驟1:投保單位初次使用網路申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功能者,應先由單位之授權管理者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aa/)/「憑證註冊與指派作業」/「指派作業」/「授權指派作業」,新增投保單位經辦人之「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權限。②步驟2:請被保險人出具同意由投保單位為其申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同意書」。③步驟3:經投保單位授權指派使用網路申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經辦人以其本人之自然人憑證登入「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https://edesk.bli.gov.tw/cpa/),選擇「勞、就保給付申辦作業」/「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 ①投保單位為被保險人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應先備妥被保險人同意由投保單位為其申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同意書」(空白書表下載),並於申辦時將「同意書」電子檔上傳至勞工局。另為避免因表格格式不符須補正手續致延誤給付核付時間,請下載勞工局制式表格填寫,並請被保險人簽名或蓋章及浮貼本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② 因JPEG、GIF、TIFF等檔案格式,其內容及檔案大小都可能輕易被修改,為維持文件之完整性及安全性,證明文件檔案限上傳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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