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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網路或書面申請只要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已完成網路申辦之被保險人,即無需再另寄申請書件或補送育嬰留職停薪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等附件到勞保局,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核付的時間。
  • 被保險人或投保單位授權指派之經辦人於鍵入完成進行「確認」後,系統會出現申辦成功畫面,並受理產生1筆受理編號,即表示案件已申辦成功。
  • ①申辦當日發現資料鍵入錯誤時,可以再次進入網路申辦作業,於資料查詢畫面點選「修改」按鈕,進入系統後即可更正資料內容。②申辦當日如欲撤銷申請,可以再次進入網路申辦作業,於資料查詢畫面點選「刪除」按鈕,即可將該筆案件刪除。③申辦翌日或之後才發現資料鍵入有誤或欲撤銷,因案件已進入審核程序,如欲更正申請內容,請另電洽勞工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866,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 不可以。勞工局已全面採用迅速、安全的金融機構媒體轉帳方式,將給付款直接匯入被保險人指定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所以網路申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會要求鍵入被保險人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資料,未鍵入者即無法完成申辦程序,是以被保險人如有其他因素無法將給付款匯入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帳戶時,請改填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勞工局辦理。
  • 不可以。被保險人之子女如為國外出生,且未在國內申報戶籍,因須另行檢附子女在國外出生及居住之相關證明文件送勞工局,故請改填紙本申請書申請。
  • 不可以。被保險人之子女如係收養兒童,且處於與被保險人先行共同生活之試養階段,因須另行檢附「先行共同生活」之相關證明文件送勞工局,故請改填紙本申請書申請。
  • 網路申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成功後,系統即直接受理產生受理編號,並於翌日產生相關申請書件送生育給付科審查,相較於一般填寫紙本申請書,須經過郵件投遞、郵務寄送、勞工局收件、申請書受理鍵錄後再送生育給付科審查等流程,約可縮短3~5個工作日。(如須補正、查證等作業之案件,所需工作日另計。)
  • 沒有時間限制,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全日24小時均可登入勞工局網站進行申辦作業。
  • 勞工局網站採SSL加密傳輸機制,被保險人敏感性資料欄位亦予以加密儲存。
  • 請於平日上班時間8:30-17:30撥打下列諮詢專線:1. 系統諮詢(如:網站無法登入): (02)23961266轉分機3487、3488或3489。2. 操作方式諮詢:(02)23961266轉分機1460、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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