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庫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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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每次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末日之當月份,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月份,勞保局會於補助月份之次月上旬將補助名單傳送予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補助,該署將轉知受補助者所屬投保單位,依法免代為扣收健保費,如被保險人因故放棄補助,應於補助月份之當月底前通知勞保局辦理。 -
「就業保險專戶」是專供勞保局存入就業保險各項保險給付之用的帳戶,該專戶內之存款不會被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
被保險人申請就業保險各項給付時,如果無法提供一般存款帳戶,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經勞保局出具證明文件(同意函),即可至特定金融機構辦理開立就業保險專戶。 -
就業保險專戶跟一般帳戶不同之處,係該專戶僅能提供勞保局存入就業保險各項給付之用,被保險人無法將其他款項存入該專戶內,但專戶內的存款跟一般帳戶一樣,可以自由分次提取,存款期間銀行也會一樣計算利息。 -
1.被保險人應先向勞保局辦理申請專戶,勞保局受理申請後會出具證明文件(同意函)予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本人持該函及攜帶身分證、貼有照片的第二證件及印章,親至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或郵局申請開立就業保險專戶。(如被保險人已有郵局「救助專戶」者,免另開立就業保險專戶)2.被保險人開立就業保險專戶後或持有郵局「救助專戶」者,應將該專戶封面回傳勞保局,或交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錄,勞保局將該專戶建檔後,即可將應領的給付或津貼匯入該就業保險專戶內。 -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後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申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除填具給付申請書外,並應同時填寫就業保險專戶申請書,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代為傳真至勞保局辦理即可,無須另外再到勞保局辦理申請專戶。 -
如果您是94年7月1日(含)以後到職的勞工一律適用勞退新制。如果您是94年7月1日以前到職的勞工,若沒有選擇適用新制,就要繼續適用舊制;如果忘記自己有沒有選擇適用新制,可以問雇主或親自打電話到02-23961266轉分機5088詢問。 -
舊制年資不會不見,您選擇適用勞退新制,舊制年資雇主應該幫您保留,等到您符合勞基法退休金或資遣費的請領條件時,就可以向雇主請求發給舊制退休金或資遣費。若要結清舊制年資退休金需要您和雇主雙方都同意,不可以強迫任何一方辦理。所以,雇主不一定要同意結清。 -
這樣是不合法的,勞工退休金應該由雇主負擔,不能從勞工的薪水扣除,如果雇主從您的薪水扣,已經違反勞基法規定,你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處、局)申訴。 -
這是不正確的。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才),就是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無論是否在公司投保勞保,老闆都應為您提繳勞工退休金。建議您請雇主儘速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向勞保局申報。該書表可以到勞保局網站(www.bli.gov.tw)下載,或是到勞保局總局或各地辦事處索取。如果還有提繳勞工退休金相關問題,可以請雇主打電話到02-23961266轉分機5088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