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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為您在11月1日到9日這段期間沒有參加勞保,為了提供您完整的社會保險保障,讓保險沒有空窗期,這段期間會自動將您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對象,並依規定計收保險費,保險費繳納後,這個月的勞保年資和國保年資都會列入計算。
  • 如果您3月份確實整月份都在職,只是因為到職日剛好遇到例假日所以公司晚加保,造成3月份被納入國民年金,請您寫信向勞保局說明,並寫清楚您的個人基本資料 ( 姓名、身分證號、出生日期、聯絡電話)、確實到職日期、公司名稱,並簽名或蓋章後,寄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 ( 地址:10056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 ) ,如經審查符合相關規定,會幫您撤銷加保並註銷3月份的保險費。
  • 如果您11月份確實整月份都在職,但是因為轉換工作的關係新公司晚報加保,造成您11月份被納入國民年金,請您寫信向勞保局說明,並寫清楚您的個人基本資料 ( 姓名、身分證號、出生日期、聯絡電話 ) 、確實到職日期、公司名稱,並簽名或蓋章,及檢附公司出具的到職證明,寄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 ( 地址:10056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 ) ,如經審查符合相關規定,會幫您撤銷加保並註銷11月份的保險費。
  • 您在失業期間如果沒有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等社會保險的保障,基本上屬於國民年金的納保對象,但是如果您在失業期間已經以裁減資遣身分繼續參加勞保,既然有了勞保的保障,就不需要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 您已經以育嬰留職停薪身分繼續參加勞保,既然有了勞保的保障,就不需要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 您已經以職災勞工身分繼續參加勞保,既然有了勞保的保障,就不需要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 1.在您還沒有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前,只要是還沒滿65歲、沒有參加勞保的期間,就應該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勞保局會在比對資料後,主動將您納入國民年金保險,之後如果您再找到工作並且參加勞保,勞保局會再主動將您退出國民年金保險。2.您曾經參加過國民年金保險,並且依規定繳納保險費所累計的年資,不論長短,勞保局都會記錄起來,等到您年滿65歲時,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按月領取國保的老年年金給付,勞保局會按照您累計的保險年資計算給付金額。
  • 1.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制度實施之前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不管所領取的老年給付年資有幾年或領取金額多少,只要還不滿65歲,都要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2.如果是在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制度實施以後一次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沒有領軍保退伍給付及公教保養老給付),而且領取老年給付的年資未達15年,或領取金額未達50萬元的人,在還沒滿65歲前,也要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3.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人,都不能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4.國民年金法施行15年後(112年10月1日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5.只參加勞保職災保險,並不影響國民年金加保資格。也就是說,您是否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仍須依前述第1~4點有關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時間點、年資及金額等判斷。
  • 領過勞保補償金者,並不影響國民年金保險加保資格,但還是要看其他條件是否符合加保資格。
  • 軍公教現職人員於參加軍、公教保險期間,不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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