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庫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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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有勞保(公教、軍保)的人(有其他職業)就無法再申請參加農保及農民職災保險。
  • 不可以。農保及農民職災保險的被保險人,又去參加公教(軍)保險(有其他職業),農保及農民職災保險就不能繼續加保。
  • 1.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以農業為主業(無其他專任職業),僅在農閒時期兼職再參加勞保,只要1年(1/1至12/31)累計不超過180日,得繼續參加農保與農民職災保險。2.若參加勞保後未再從事農業工作(已有其他專任職業),就應主動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申請退出農保及農民職災保險。
  • 農保仍在保中的被保險人,且實際從事農業工作,可以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惟如退出農保後,因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不能再參加農保,自不得再參加農民職災保險。
  • 民國90年修法後,已不能以雇農資格申請參加農保,故短期農工非農保被保險人,無法參加農民職災保險。
  • 不可以。參加農保必須有國民身分證,經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審查加保資格,因外籍農事工無國民身分證、無戶籍即不得參加農保,當然也無法參加農民職災保險。
  • 已取得國民身分證之外籍配偶,有實際從事農業工作,可以親自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提出申請參加農保及農民職災保險。
  • 經農會審查資格通過後向勞保局申報加保,保險效力從通知當日零時起算。若職業傷害事故發生之當日始填具申請表並經農會審查資格通過申報加保,保險效力從申報之翌日起算。
  • 如果喪失了農保加保資格(例如:土地或租約異動、養蜂農民未繼續放養申報、實際耕作者未繼續取得有效之實際從農工作證明、有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或戶籍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等情形),則無法繼續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 一、您如果符合下列各項申領條件就可以領取老農津貼: 1.年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天。2.申領時參加農保且年資合計15年以上者,可領取全額津貼7,256元;103年7月17日(含當日)以前已參加農保,且持續加保,於申領時加保年資合計6個月以上未滿15年者,可領取半額津貼3,628元。3.申領老農津貼之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4.未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於87年11月12日以前已參加農保且加保年資未中斷。5.自102年1月1日起,始申請領取老農津貼之老年農民,財稅機關提供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年度之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未逾新台幣50萬元,且扣除「農業用地」、「尚未徵收及補償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農舍」、「無農舍且實際居住之唯一房屋及土地」、「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及「未產生經濟效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現有道路」後,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逾新台幣500萬元者,得領取老農津貼(無農舍且實際居住之唯一房屋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其土地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400萬元者,得按其價值全數扣除;超過者,以扣除400萬元為限)。二、如果您符合以上申領條件,請於年滿65歲當月主動檢附國民身分證、農會信用部或郵局存簿及印章,至您所屬的基層農會提出申請。三、經審查合格,每個月可以領取新台幣7,256元或3,6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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