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庫Q&A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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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資料鍵入當日發現資料鍵入錯誤時,可以再次進入網路申辦作業,於資料查詢畫面點選「修改」按鈕,進入系統後即可更正資料內容。2. 申請資料鍵入翌日以後才發現資料鍵入錯誤,因案件已進入審核程序,如欲更正申請內容,請另電洽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承辦人詢問,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866。 -
不可以。勞保局已全面採用迅速、安全的金融機構媒體轉帳方式,將給付款直接匯入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所以網路申辦生育給付時,會要求鍵入金融機構帳戶資料,未鍵入者即無法申辦成功,如果被保險人有其他因素無法將給付款匯入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帳戶時,請改填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勞保局辦理。 -
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成功後,系統即直接受理產生受理編號,並於翌日產生相關申請書件送生育給付科審查,相較於一般填寫紙本申請書,須經過郵件投遞、郵務寄送、勞保局收件、申請書受理鍵錄後再送生育給付科審查等流程,約可縮短3~5個工作日。(如須補正、查證等作業之案件,所需工作日另計。) -
沒有時間限制,被保險人全日24小時均可登入勞保局網站「網路申辦查詢」/「個人查詢」/「申辦作業」/「勞保生育給付申辦」作業。 -
勞保局網站採SSL加密傳輸機制,被保險人敏感性資料欄位亦予以加密儲存。 -
請於上班時間8:30-17:30電洽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02)23961266轉分機1468或1552詢問。 -
勞保生育給付核付案件自105年6月1日起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自是日起,如被保險人所送申請書「通訊方式」欄有填寫行動電話,勞保局會在生育給付核付的次日以簡訊通知。 -
新式「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的「通訊方式」欄行動電話下方會加註「勞保局核付後以簡訊通知,請務必詳實填寫行動電話」;若申請書未填寫手機號碼,勞保局仍會以書面寄發核定函。 -
不會,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如手續不全,須通知被保險人或投保單位補送證明文件及核定不給付之案件,仍維持現行作業方式以書面寄送通知或核定函。 -
簡訊通知內容:「OOO您好:您所請之勞保生育給付,已於OOO年OO月OO日核定,將於5個工作日內匯入您指定之帳戶。勞保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