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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扣費義務人扣取補充保險費後,必須先列印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再到金融機構或便利超商繳費,或利用自動櫃員機、網路或約定帳號等轉帳方式繳費。健保署「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https://eservice.nhi.gov.tw/2nd/)之「投保單位及扣費單位申辦服務及查詢」服務項下,提供下列繳款書列印方式,請多加利用:1.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列印或郵寄申請(免憑證)繳款書(選項2-1)。2.使用健保卡,登入「補充保險費網路明細申報及列印」,申報明細之後,可自行列印繳款書繳費(選項2-3)。3.使用單位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登入,自行列印繳款書繳費(選項3)。4.下載單機版軟體(補充保險費電子申報系統),自行列印繳款書繳費(選項1)。如無法使用上述方式列印繳款書者,請洽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列印繳款書。
  • 保險費之繳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4捨5入。
  • 扣費義務人如欲預繳多個月份同金額租金之補充保險費,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之「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投保單位及扣費單位申辦服務及查詢」 →「2-1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列印或郵寄申請(免憑証)」→「68租金扣繳補充保險費繳款書」,鍵入繳納資料,並於列印方式選取「一次列印多月」,即可列印出各月補充保險費繳款書,且可持單一次全數繳納。
  • 補充保險費可以「即期支票」繳納(請注意:不接受非即期支票),抬頭請填「限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費」或「限繳健保費」。
  • 可以。
  • 可以。為簡化扣費義務人繳納作業,只要使用電子憑證,即可透過健保署網站之「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使用憑證專區」→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列印,將總分支機構繳納資料合併成一個彙繳檔,只須列印一張繳款書繳費。
  • 同一個扣費單位可以依單位之分工選擇合併或分開繳納;扣費明細應依其繳納方式合併或分開申報。
  • 「補充保險費電子申報系統」(單機版軟體)提供扣費義務人離線維護所得人所得資料、列印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及產製扣費明細申報資料檔案等功能。該軟體放置於二代健保專區項下「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扣費義務人可以自行下載使用。
  • 健保署網站二代健保專區項下「書表及檔案格式」已放置各類所得(收入)之「補充保險費明細申報檔案格式及範例」,請自行下載參考。
  • 扣費義務人選擇使用憑證專區申報補充保險費扣費明細,得於上傳次一工作日起查詢申報結果,並可下載入檔成功的收執聯或入檔失敗的檢核異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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