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專業代理服務公司諮詢
您可以透過網路/朋友等各類渠道去了解境外公司,但除非您十分了解國際法律和公司設立規範,否則強烈建議尋找像我們這樣的代辦公司代為處理。
2–選擇境外公司設立地並制定正確的規劃
如何選擇最適宜的境外公司?不同境外公司有什麼特性與原則?怎麼了解各個國別/區域之間的條件規範?建議尋找值得信任的公司服務提供者,專業的代辦公司可以清楚了解各個境外公司的申請與操作,包括如何依據客戶需求制定正確的策略架構(例如,公司架構是否涉及多國家跨區域的規劃?應選擇登記哪個區域的境外公司?銀行帳戶應該開在哪裡?)每個客戶的需求都不會完全相同,因此唯有清楚了解個別的運作需求,才能知道什麼是最適合您的規劃。
3–準備所需的文件
確定所需要的規畫之後,選定好公司名稱及確認董事股東等投資資料,提交護照/地址證明等應備文件。
4–註冊公司
整個過程可能需要3天到3週的時間不等,這取決於境外公司設立在哪個國家或區域。
5–銀行開戶
一個完整的境外公司服務程序,不是僅有完成公司的註冊,而是應該包含至銀行帳戶的協助,才算完整。畢竟成立了一間沒有銀行帳戶的境外公司,就等於是登記了一家無法使用的公司,因此我們進一步提供客戶最新實務的銀行開戶協助,確保境外公司可以如預期的操作。
目前外資在新加坡登記公司,選擇的註冊型態多為私人有限公司,也是新加坡最受歡迎的商業實體。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東和董事具有單獨法人地位,他們對公司的債務和損失負有有限責任。私人有限公司的名稱通常含有“Pte Ltd”或“Ltd”的字眼。
公司名稱:
公司的登記名稱必須為英文,不允許使用中文(英文名稱須以Private Limited或Pte., Ltd.結尾)。
股東成員:
新加坡允許外資個人或是法人100%持有新加坡公司股份。允許1-50名股東,可以兼任董事。
董事成員:
通常至少兩位,其中至少任命一名當地董事。董事任職的要求包括:
☉至少18歲;
☉具有充分的法律能力;
☉不能被取消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例如未解除破產的破產人。
☉新加坡當地董事: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PR)或就業准證(EP)持有人。
公司秘書:
新加坡公司法第171條文,新加坡成立公司必須指派一名當地秘書,若新加坡公司設立只有一名董事則不可兼任秘書,且須為新加坡秘書協會成員。
⇒與現有業務相同(尤其是在同一行業內)
⇒不良名稱,被認為是粗俗,淫穢或令人反感的
⇒被財政部長命令禁止
1.確認公司董事和股東(其中一名董事須是PR或公民,或持有創業准證)。
2.確認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註冊地址
3.填寫申請表,提供相關個人證件(新加坡身分證或外國護照)
4.整理註冊相關資料,遞交公司註冊申請。
5.新加坡公司註冊後運作(新加坡銀行開戶、租賃公司地址、聘請員工)
香港特別行政區為國際金融中心,金融體系與國際市場緊密聯繫,其資金可以自由匯進和匯出本,是香港主要的特色,其香港也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貿易通商港口,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因此許多的企業選擇在香港公司註冊處成立公司,搭建國際架構及品牌。
香港特別行政區稅法源自英國的普通法,所以是採用境外所得免稅的慣例。香港公司的基本稅務為利得稅16.5%,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徵稅,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在香港課稅,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不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簡言之,即使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但如果公司業務利潤並非來自香港,公司便可於申報香港利得稅時,同時向香港稅局申請“離岸收入”以豁免繳納香港利得稅。
而利潤是否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潤的性質及產生有關利潤的交易的性質所決定,一般境外免稅原則如下:
1.供應商和客戶均不是香港客商;
2.訂單的簽署過程均不在香港發生;
3.貨物未在香港發生報關、收發貨等;
4.註冊的香港公司未在香港有實體辦公室和聘請香港員工;
5.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經營紀錄等。
1.香港公司型態
因香港註冊公司不像是BVI或SAMOA等免稅天堂,一般被認為是紙上公司,每年並須更換商業登記證與提交周年申報表。
2.形象清新
因香港為國際知名金融中心,香港註冊公司會常用於品牌經營與國際授權使用。
3.認證方便
4.香港參展
在眾多稅務天堂中,唯有香港公司註冊的可以在香港當地參展享有優惠。
5.進口報關
貨物需於香港當地進口報關時,需有商業登記證,而登記香港公司就擁有商業登記證。
6.香港開戶
在香港註冊公司可以直接於香港/新加坡等國際金融中心開戶並且銀行接受度高。
1.香港成立公司的標準註冊資本額為HKD10,000;
2.香港註冊公司的英文公司名稱(亦可以加註中文);
3.由一間香港公司擔任法定秘書;
4.香港公司登記一個註冊地址;
5.香港公司設立時,最少一位股東/董事的護照影本;
6.香港公司設立需英文通訊地址;
1.香港成立公司命名規則:
登記香港公司名稱選擇自由,"公司名稱"允許含有地區性和行業性質,例如﹕中國、香港、美國、法國、國際…/學院、協會、集團、控股、實業、投資、基金…等字眼,英文名稱必須以全寫結尾(如:Limited、Group...)
2.香港公司經營範圍:
香港公司經營範圍無特別限制,在香港任何的的產業均可成為我們的業務範圍,香港有限公司可在港經營任何業務,但非法業務除外。
3.香港公司註冊資本額:
香港公司註冊資本最低為HKD10,000,最高無上限,資本額不需到位,但若公司股權進行轉移或變賣,需要繳交股本千分之四的印花稅。
納閩是馬來西亞東部一個聯邦直轄區,位於馬來西亞東部沙巴州西南部南海中的島嶼。馬來西亞政府於1990年10月宣佈致力發展納閩島成為國際境外金融中心,所以目前有些投資客戶會在納閩設立公司。
1.納閩地區稅務低,若是貿易所得,僅需繳納3%的稅,或是20,000馬幣。若從事非貿易活動(如投資債券、股票、存放款等)的境外公司,則為免稅。
2.每年必須繳交政府相關規費和秘書公司管理與地址費用。
3.公司須在納閩境內有一註冊辦公處所,以保存規定之一切檔案。
4.除金融、保險與信託等特許行業外,無營業項目限制。
5.公司名稱可自行命名,可加註中文名。
6.最少有一名董股,可為自然人或法人,國籍不限制(除高風險國家)。
7.可以發行不同類別和不同權益之股份,但不允許不記名股票。股份可以以任何貨幣結算,馬來西亞令吉(MYR)除外,有驗資。
8.公司秘書:必須在當地有一公司秘書代理公司與政府間往來。
9.審計師:納閩公司並非免稅公司,必須維持完整的帳務資料。若公司從事貿易活動並採用3%稅率,可指派審計師做公司帳戶之審計。
10.稅務申報:會計年度的3月31日前完成。
11.納閩公司與馬來西亞居民之間進行交易,不再需要事先獲得批准(但需要在交易之後通知納閩FSA)。
12.無最低股本限制。股本除了馬幣令吉(Malaysian Ringgit)外,還可以使用任何其他貨幣為單位。公司亦可以因應不同的股息權利,發行不同的股份級別。成立公司最少需要一位股東,而股東可以為個人或企業,且毋須為常駐馬來西亞者。
13.以規定形式制作的年度回報需要於每個呈報年度不遲於公司成立周年的30日內呈報,並需要最少更新至呈報日前的14日。
1.100%所有權和控制權-外國人將完全擁有馬來西亞的業務。
2.稅率低於經審計淨利潤的3%或固定稅收2萬令吉。
3.設立最低要求-1名同一名董事+1名同一名股東。
4.董事費用或股息是不徵稅的。
5.投資控股公司不需要納稅或審計。
1.投資控股公司:
不繳稅,不需要審計。
2.貿易,出口和進口公司:
只有3%的淨利潤稅和所需的審計報告。
3.貿易公司:。
這種類型的公司可以選擇支付20,000馬幣($5,000美元)的一次性稅金,而不需要3%的利潤稅。
4.非貿易公司:
對於馬來西亞以外唯一收入來源的非貿易公司,不需繳稅,也不需要審計。
1.需一名公司董事/股東出面登記,公司董事/股東國籍不限,可為自然人或法人。
2.納閩公司可指定匿名董事及股東(非關糸人)。
3.註冊資本額無金額上限或下限規定可選擇以美金或馬幣計算。
4.納閩公司成立手續快速方便,自行命名公司,只需14個工作天即可完成。
5.納閩境外公司第一年政府規費會按照註冊資本額會按照註冊資本額不同分別會有不同的規費,第二年開始無論資本額登記多少,規費都為都統一規費。
6.需在納閩備有註冊位址,當地代理及秘書。
7.納閩公司每年需如開董事及股東會議,其召開地點及方式,可由董事/股東自行選擇最適合之形式舉行。
8.每年需繳交稅務報表(TaxReturn)。
9.納閩公司名稱以英文名為主,結尾可為:Ltd.,Corp.,Inc,Bhd,Gmbh,Sdn Bhd等。
沒有間接稅
納閩享有自由港的地位。因此,間接稅在當地並不適用。
印花稅
納閩實體相關的納閩商業活動中所相關的儀器均免徵印花稅。
外匯管理
納閩實體不受外匯管制
納閩實體的收款
以下納閩實體的收入可以獲得豁免:
1.由離岸公司獲得的股息。
2.從離岸公司,支付,貸記或散發出來的離岸業務活動或取得的所得獲得的股息收入。
3.在受益人從離岸信託收到的分配。
4.居民個人從境外公司收取的利息(除了依據Banking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 1989, Islamic Banking Act 1983, Insurance Act 1996 or Takaful Act 1984而營運的人士)。
塞席爾(塞舌爾)原為法國的殖民地,受到法國影響極深,甚至連塞席爾這個名子,都是取自於法國國王路易十五的財經大臣─尚•莫雷•塞舌爾。歷史,讓塞席爾(塞舌爾)這個國家充滿濃濃的法國味。
1.塞席爾公司註冊手續簡便、管理方式簡單。
2.註冊公司不需到當地,不需舉行股東或董事年會。
3.在塞席爾共和國以外進行的商業活動和交易完全免稅。僅在塞席爾以外的地方經營,則免徵地方稅。唯一的強制性徵費是年費。僅當公司於塞席爾當地經營的收入時才須納稅。
4.不需要公司向當局提交賬目和審計報告。但須保留公司和會計記錄的留存地。
5.國際商業公司可以在任何國家選擇任何形式的貨幣進行任何合法商業活動和交易。
6.在“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ad Anonima”名稱或縮寫”Ltd.”,“Inc.”, “S.A.”可用於國際商業公司名稱之中。
投資與國際貿易用途皆適宜
1.塞席爾與多國具有邦交並且簽訂雙邊租稅優惠, 適合用於投資控股操作,例如塞席爾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館提供設立公司文件認證服務。
2.資本額高低無限制,不影響收費,其免稅免作帳特性常用來操作國際貿易。
1.塞席爾公司登記需英文公司名稱(亦可以加註中文名稱)。
2.塞席爾公司登記需英文通訊地址。
3.塞席爾公司登記最少一位股東/董事的護照影本。
4.塞席爾公司登記標準註冊資本額為USD1,000,000.
英國公司合符資格的小型公司均享有審計豁免如果不考慮在英國本土或與英國本土企業公司進行貿易或設長駐且實質營運之機構,則公司註冊在英國與其它『免稅天堂』如:英屬維京群島、模里西斯、貝里斯、汶萊、巴哈馬….等境外公司相比較,其無論是公司的成立或是年度管理維持上幾乎是相似的。而大家最關心也是最重要的稅賦問題?只要貴司的利得來源與英國的稅務居民無直接關聯,則此部份的境外盈餘,英國公司註冊之稅務就不需課徵所得稅。
1.英國公司註冊手續簡便:僅需一位股東且資本額不需到位。
2.英國公司註冊境外所得免稅 (相同其它境外公司)。
3.設立英國公司可在世界任何銀行開立戶頭 (無其它境外公司的開戶限制)。
4.考慮『合法』稅務規劃和注重『品牌形象』。
5.『仲介』角色,增加佣金、權利金、版權費、工程款、研發經費…等協議契約之法律有效性。
6.在英國設立公司相較不必擔心與其它『免稅天堂』難取信發達國家稅務當局,而影響了客戶下單的意願。
1.英國公司登記的申請名稱(需以Limited、Co., Ltd作結尾,不可以信託公司、銀行或其他相似的詞做結尾,除非該公司在英國當地獲取相應執照)。
2.英國公司申請需台灣英文通訊地址。
3.英國公司註冊最少一位董事,一位股東(可同一人)護照影本。
4.英國公司註冊需提供一位秘書(不限國籍)護照影本。
5.英國公司設立的標準註冊資本額為£1,000-£1,000,000( 若資本額高於£100萬,則需另外支付千分之五的厘印費 )。
1.英國公司申請註冊的每年(至少每12個月一次)要向英國公司註冊處(Company House("CH")提交年審報告(Annual Return)。而該年審報告須在公司周年日起計28天內提交。
2.如公司不提交年審報告,CH會假設該英國公司登記為毋業務並可能刪去該公司。
3.註冊英國公司必須注意,CH保留法律權力向不提交年審的該英國公司登記負責人追究,而該違反的法規是屬刑法。
1.該英國公司登記為私人公司次遞交的公司帳目必須在英國公司註冊成立21個月內辦理,其後則每年年結日後9個月內提交。
2.如果註冊英國公司賬目沒有按限期提交,公司須繳付罰款,罰款如下:
限期後
3.如設立英國公司不提交賬目,CH會假設該公司為毋業務並可能刪去該公司。
4.英國設立公司必須注意,CH保留法律權力向不提交賬目的公司負責人追究,而該違反的法規是屬刑法。
5.英國沒有硬性規定英國公司申請之賬目必須會註冊會計師製作公司賬目,唯公司董事必須注意自身需負上有關於賬目中的責任。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為一個獨立國家,位於中太平洋,大約在關島及夏威夷中間,擁有七十五萬平方英里的熱帶太平洋海域。馬紹爾群島有兩排互相平行、長達八百項裡及相隔一百二十四英里的珊瑚島礁和珊瑚群島,總共飲食一千四百二十五個大小島嶼。可進行貿易、合併、收購、資產保護、上市集資及一切合法商業活動。
1.以普通法為依據,緊貼市場脈搏,深受外商歡迎;
2.公司無需申報受益者、無需申報年利潤及財務狀況;
3.公司無須呈遞周年報表或經審計帳目,亦無須召開周年大會;
4.公司稅收:海外收入勿需繳稅,不受外匯規定管制;
5.公司財產保護:最大限度地財產保護,方便的資金調度;
6.公司保密度:股東和董事的詳細資料不可公開查閱;
7.公司靈活度:馬紹爾公司的名稱可以加中文名。
1.公司構成:只有一個申請者即可成立境外馬紹爾公司,名稱可以"有限公司結尾", 如: 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 或它們的縮寫,如:LTD、CORP 或 INC.等公司。
2.公司註冊資金:標準資金為美元 50,000 元,無需驗資。
3.公司董事:一個或多個董事,可以是法人實體或任何國籍的自然人。
4.公司董事會秘書:委認秘書雖不是強制的,但馬紹爾政府建議這樣做。
5.馬紹爾公司董事會議:董事可在任一國家舉行會議,或通過代理參加這樣的會議。
6.馬紹爾公司印鑒:馬紹爾群島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印鑒,且公司印鑒的式樣需上報公司註冊署。
7.公司稅收:免除任何在馬紹爾群島以外從事的經營活動及商業活動的稅收。
1.新取名註冊成立的馬紹爾公司(查名可即時),需時約 7-10 個工作日。
2.馬紹爾公司註冊名稱不能出現"信託公司"“證券”或"銀行"或其它被認為意思相似的詞。
3.至少一位董事/股東,提供身份證或護照影印本。
4.該國政府規定:註冊資本超過五萬美元或是 500 股,則需繳納政府規定的額外費用。
薩摩亞位於太平洋南部,薩摩亞群島西部,由薩瓦伊和烏波盧兩個主島及七個小島組成。境內大部分地區爲叢林覆蓋,屬熱帶雨林氣候。薩摩亞群島的憲法效法議會制度,均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並深受英聯邦的判例影響。1987年及1988年,當地政府頒佈國際公司法例,以及相關的銀行、信託及保險法令,國際公司法亦按照英屬維京群島的形式予以修訂,使之更加容易使用。
何以薩摩亞(Samoa)可以繼BVI之後,成為多數台商設立公司的第二選擇?因其國際公司法乃按照英屬維京群島的形式予以修訂,所以其優點較英屬維京群島多,設立薩摩亞公司註冊優點如下:
1.隱密性高 — 董事詳細資料無須列入任何公開紀錄內。
2.銀行接受度高 — 幾乎台灣所有外匯指定銀行均接受Samoa公司的OBU帳戶設立。
3.設立方便 — 僅需最少一位股東/董事資料即可以設立登記。
4.維持容易 — 公司無須提呈週年報表,及審計帳目,亦無須召開週年大會。每年僅需繳交固定的政府規費即可以維持公司的存續。
5.薩摩亞公司註冊資本額高 — 公司可以自訂註冊資本,且無須增加資本稅。
1.英文公司名稱(亦可以加註中文,但需增加USD 100的執照設立費)。
2.薩摩亞公司註冊需英文通訊地址。
3.薩摩亞公司註冊需最少一位股東/董事的護照影本。
4.薩摩亞公司標準註冊資本額為USD 1,000,000.-(亦可以增/減資,無須增加政府規費)。
位於中國東南部沿海,地處珠江口西岸,據香港60公里,廣州145公里。總面積平方公里,由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兩個離島組成。官方語言為中文和葡文,粵語為日常用語。英語在貿易、旅遊和商業領域廣泛運用。 匯佳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多年工商經驗,能為客戶注意的/服務的不單僅是海外公司註冊相關事宜。因匯佳國際公司具備專業人才熟悉境外事務,從規劃、註冊、實際操作案例及相關注意事項與最新資訊提供,專為客戶提供最完整快速與安心的服務。重點是圍繞著客戶實務投資的背景和目的,不同的產品及服務產生 經驗上的全新體驗決定了未來的價值。
1.隨著澳門經濟的快速發展,產業結構已從過往的博彩旅遊業、加工出口業、金融業及房地產建築業四大支柱,發展為以服務業為主體的產業結構。
2.稅率:百分之五的政府稅,進口則全免、煙﹑酒﹑汽車均需徵收消費稅;經營工業所得純利徵收所得補充稅屬累進稅,稅率由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二;所有工商機構每年均須繳付一個固定的營業稅,即三十七點五美元。
3.澳門經貿推廣活動每年主辦/協辦即參與在澳門、內地全球各地舉行的各類大型經貿 展會和貿易投資合作洽談等活動。
4.投資者必須收先得到澳門政府之准照方可在澳門設立公司登記從事離岸服務業。
5.在澳門設立公司等離岸非金融機構須依據澳門之商業法規設立及存續。
6.在澳門開設之離岸非金融機構,必須履行實質業務運作的規定,並按照申請離岸准照時之投資計畫發展,方可獲得法令賦予之各項優惠。
澳門隨著《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和《泛珠江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定》的進一步落實,澳門與內地,特別是泛珠江三角區域的經濟融合進一步深化。生產總值年平均實際增長率超過10%;2013年上半年生產總值為澳門幣980.75億元,經濟實質增長率為10.5%;失業率維持在較低水準;訪澳旅客人數、零售業銷售額、居民收入中位數等經濟指標均顯著提升。
1.離岸業務規範
離岸機構可分為離岸金融機構及離岸非金融機構兩個類別,依據第58/99/M號法令《離岸業務法》離岸金融業由澳門金融管理局審批及監管,離岸非金融業則由澳門政府審批及監管。 離岸業務的經營必須遵守以下條件:
a. 只採用非澳門幣為交易及結算之貨幣。
b. 只針對非澳門特區居民為銷售對象。
c. 只針對非澳門特區市場。
2.離岸非金融機構
3.經營離岸服務業(澳門公司)之稅務優惠
A. 離岸服務業可向受多項稅務優惠或豁免,包含所得補充稅/營業稅及印花稅,豁免之印花稅包括:
a. 離岸機構之設立,以及該等機構之公司資本之增加。
b. 關於離岸風險之保險合約。
c. 離岸業務範圍內需要之銀行交易活動。
d. 因從事離岸業務而與住所設在非本地區之實體訂立之合同。
e. 購買物業用作離岸機構辦公地點之相關物業移轉印花稅。
B. 澳門公司註冊申請無論是否為澳門本地居民,均可申請經營離岸業務。
4.設立離岸非金融機構之手續
A. 離呈交申請表,申請獲批准後,投資者須註冊離岸機構,依照澳門特區的商業法規完成設立登記公司手續。
B. 離岸機構在完成所有公司註冊的步驟和手續後才可獲得由澳門特區政府發出之離岸服務許可證。離岸機構需聘請澳門核數師暨會計師委員會註冊之獨立核數師審計公司會計帳目,並將每年度的審計報告呈交澳門政府。
5. 關於對外貿易的限制
澳門是一個高度開放的市場,享有自由港及單獨關稅區地位,沒有外匯管制,資金進出自由,進口貨物(如原材料、機器設備)無須繳付稅款。在澳門設立進出口公司根據《消費稅規章》,含酒精飲料<酒精強度以容積計算高於或相等於30%(20度)>之飲料(米酒除外)、煙葉進口,須繳付消費稅。